南昌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的户口事项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的户口事项,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十项,包括户口迁移、新生婴儿落户、变更或更正登记项目和收养弃婴户口落户,具体信息详见本文。

  (七)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出:根据本人意愿,需迁移户口的,凭户口簿和《入学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跨年度的,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八)大、中专院校新生和技校新生落户:大、中专院校新生凭新生《户口迁移证》、省发改委、省教委下达的当年度招生计划文件,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入学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技校新生凭新生《户口迁移证》、盖有“江西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印章的《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入学通知书》办理。

  (九)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迁出:已办理就(创)业手续的凭省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迁出;未就(创)业的可以根据本人申请迁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原籍。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已办理就(创)业手续的毕业生可凭省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直接办理迁出。

  (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①已办理就(创)业手续的毕业生落户凭省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②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③未就(创)业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④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有迁移的,要求投靠父母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亲属关系证明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昌最新落户政策汇总+户口迁出及迁入办事指南+落户条件|材料+落户奖励/申请。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