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的户口事项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的户口事项,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十项,包括户口迁移、新生婴儿落户、变更或更正登记项目和收养弃婴户口落户,具体信息详见本文。
(十一)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转学、退学的户口迁移:转学的迁出凭转出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迁入凭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办理。因故退学需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的,迁出凭学校批准文件或学校证明办理,迁入凭《户口迁移证》和学校批准文件或学校证明办理。
(十二)归国华侨定居落户:凭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及其回国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十三)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凭省侨办的批准证明办理。
(十四)台胞回大陆定居落户:凭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台湾同胞定居证明》和《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
(十五)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落户:凭公安部批准入籍的证明办理。
(十六)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非正常死亡的,可凭死亡地公安机关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办理。
(十七)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提供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办理。
(十八)出国(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十九)失踪人员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办理。
(二十)由市局、分(县)局督办的各类户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昌最新落户政策汇总+户口迁出及迁入办事指南+落户条件|材料+落户奖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