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导语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6日17:00止。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男性身高173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初审、缴费、体能测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吉安人事人才网”,选择“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快速报名链接:https://jarencai.ikaowu.com/exam/936
(扫码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情况查询:考生注册报名系统登录后,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在“我的报考”左侧考生信息栏中绑定微信,扫码关注“吉安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相关报名审核结果以公众号或站内信息通知为准。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未能接收各类通知,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可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至11月27日17:00。缴费标准参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见下表。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人员名单以及笔试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四)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达到合格线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时间: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2)曾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个人立功加3分;
(3)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加3分。
以上加分只加一次并以最高项进行加分。综合成绩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政治考察环节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录取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吉安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从次月起享受正式辅警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发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0139
2.报名咨询电话:13766280129(李经理)18579369494(周经理)
(二)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6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因辅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来源:吉安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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