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导语 宜春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及以上、90~99周岁、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0元、150元、60元。
宜春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拥有宜春市户籍的老年人。
年满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
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15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以本人户籍年龄为准。
补贴范围
凡持有宜春市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均属补贴范围。
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户籍高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个人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鼓励申请人或申请代办人通过移动端入口赣服通—民政专区或一件事专区—选择高龄津贴申请进行线上申请。
3.委托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委托亲属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高龄老年人由所在供养机构统一代为向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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