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自来水供水价格标准指南
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继续执行现行水价分类不变,仍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三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5;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按照居民三级阶梯用水实施,按累计用水量计算,阶梯水价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
一类供水
一类:居民生活用水
1、一级用水:
自来水2.03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到户水价2.98元/吨;
2、二级用水:
自来水3.05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到户水价4.00元/吨;
3、三级用水:
自来水6.09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到户水价7.04元/吨;
4、合表用户:
自来水2.05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到户水价3.00元/吨。
二类供水
二类:非居民生活用水
自来水价格:3.05元/吨;
代收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合计价格:4.45元/吨。
三类供水
三类:特种用水
自来水价格:10.15元/吨;
代收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合计价格:11.55元/吨。
其他区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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