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分户、立户指南

南昌分户、立户指南为你介绍南昌家庭户如何立户、分户?本文为大家带来南昌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希望能为你带来一定的帮助。

办理条件

1、设立家庭户

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居住房屋承租权,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可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2、设立集体户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社区,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准,可以设立集体户。

3、家庭户分户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此条件主要针对农村分户问题,不适用城镇分户。

办理材料

1、设立家庭户

①申请报告;

②产权人居民身份证;

③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或其他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证件证明(含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2、设立集体户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

①申请报告;

②批准单位成立文件或者营业执照;

③拟设立集体户房屋的权属证明;

④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户主和专管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大中专院校设立学生集体户:

①申请报告;

②具有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证明材料;

③具有供学生集中住宿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④户主和专管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依法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集体户:

①申请报告;

②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

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指定证明;

④户主和专管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家庭户分户

①申请报告(户内房屋权利人才可以申请);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④结婚证或离婚证;

⑤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或乡镇级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签发的准建证明等);

⑥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分家析产协议是由全部的房屋权利人通过协议方式,自愿处分自己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立约人的辈分称呼、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基本情况,分家析产的理由、原因和目的,房屋坐落分布、处分后的归属情况,证人姓名,立约人和证人签名盖章,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等内容。)

办理流程

公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私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办理地点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

电话:0791-88211950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南昌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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