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廉租房交回住房情形

导语 南昌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关于南昌市廉租住房腾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南昌办事信息的可关注文章下方微信二维码。

  (1)承租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本市或死亡的;

  (2)承租人家庭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承租人以其他方式获得住房的。承租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腾退的,经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续租,并按当地的统一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承租人死亡后,同住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按本办法申请办理城镇廉租住房续租手续。

  租用城镇廉租住房以上情况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在1个月内报告县、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并按期腾退交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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