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21

导语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3766元,比上年增加5584元。具体平均工资情况详见正文。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766元: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3766元,比上年增加5584元,名义增长7.1%。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116元,名义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0%。

  分地区看,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3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排位前三的依次是南昌、新余和萍乡,分别为97791元、88202元和87439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9%、7.3%和9.2%。最高和最低地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37,与上年的1.32相比,差距有所扩大。

  表1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行业门类看,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有9个行业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卫生和社会工作113976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9012元,金融业10604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6倍、1.30倍和1.27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255元,住宿和餐饮业43963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236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1.6%、52.5%和61.2%。

  表2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100170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0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56827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7.8%。

  表3 2021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附 注 :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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