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10条政策生活补贴申领指南(2020年版)

导语 南昌人才10条政策生活补贴申领方式来啦!本政策适用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来昌留昌的大学生,详见正文。

  南昌人才10条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适用对象: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来昌留昌的大学生

  申请平台:"昌通码"小程序

  申报对象:

  (1) 2020年6月16日 (含) 以后首次来昌留昌就业创业,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就业人才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期起始时间、行政机关工作证明公务员录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以后;创业人才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注册(成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含)以后;

  (2) 35周岁以下,申报当日年龄不满36周岁;

  (3) 落户南昌,申领生活补贴,落户南昌(不限落户时间)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1个月即可申领;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在昌认定:

  以在昌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申请南昌“人才 10 条”生活补贴且未在昌落户的人员,业务审核通过后需上传在昌佐证材料,核验通过后再进行资金兑现。具体如下:

  (1) 申请人在昌购置了房产居住的,需提供名下房产登记信息;

  (2) 申请人在昌居住亲朋好友家的,需上传所居住房屋的房产证和房屋所在社区(街道、村)开具注明亲属关系的《在昌证明》;

  (3) 申请人在昌租住等其他情况的,需上传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纸质版《居住证》。

  扶持政策:

  (1) 就业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 ,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按前款条件和标准申请生活补贴。

  政策咨询:

  0791-12333 (政策咨询)

  0791-86772757、86767606 (学历、技能人才、社保认定咨询)

  0791-88892458、 88892465 (户口迁移政策咨询)

  0791-88560183 (创业认定咨询)

  0791-83885129 (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人才10条”、“人才新政一青才计划”《责任清单》 与《问题解释》的通知 https://www.ncrcw.com.cn/ncgwc/article-detail/1/42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领入口、材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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