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儿假休假条件+计算方式

导语 在2021年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增加了育儿假这一假期,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具体休假条件详见正文。

  江西10天育儿假的休假条件如下: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各休10天育儿假。

  育儿假计算方式:

  育儿假10天是指累计十个工作日。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相关政策规定原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江西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津贴领取办法、江西省产假规定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