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儿假多少天?具体怎么规定

导语 根据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日共同育儿假。

  江西育儿假具体怎么规定

  育儿假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

  产假、婚假、护理假规定:

  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相关拓展:江西“三孩”政策配套便民举措

  取消影响生育的制约措施

  取消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删除征收社会抚养费、限制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如有关《生育证》《生育服务卡》、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协议等规定。

  生育登记和审批更便捷

  优化生育登记流程,可以在分娩前、也可以在分娩后,可以通过线上、也可以线下登记,均可取得生育登记相应的回执:线上登记的,可通过江西省生育服务、赣服通、江西省卫健委官网等网上系统办理;线下办理的,可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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