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户口变更更正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姓名变更

姓名中含有冷僻字,姓名中带有明显歧视性字眼,容易引起歧义的

出生年月更正

居民的年龄由于历史原因弄错了,纠正回正确的年龄。

办理材料

姓名变更

未满18周岁人员凭父母或监护人的申请报告和当事人户口簿,在校生需凭学校证明。离婚子女更改姓名必须经父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已满18周岁人员凭申请报告及单位劳资、人事等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无工作单位人员须街办或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须学校出具证明。(四县变更更正姓名材料委托县局审批,其他分局未满18周岁人员变更更正姓名材料委托分局审批)

出生年月更正

凭申请报告、原始户籍证明及单位劳资、人事等部门相关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须街办或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须学校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凭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对所有需审批的事项,各级在批报材料的同时,必须在人口信息系统内进行网上审批流转。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中,无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值班所领导须当场审批,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中,需要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派出所领导需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属分(县)局审批的户口事项,派出所需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县)局,分(县)局在收到派出所上报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派出所在收到审批结果当天告知当事人。市局户政支队审批的户口事项自收到分局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时间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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