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居民解除收养登记
导语 南昌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南昌居民解除收养登记的说明和注意事项,详情请看下文!
办理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办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办理程序(简易):受理申请→审查→办理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内。
收费标准:100元/件
承办机构:南昌各县、区民政局收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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