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女职工产假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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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产假规定】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2016年江西省产假最新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奖励假,增加60天产假。
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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