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悦行平台电子发票开具的告知函
导语 赣悦行(江西承运)推出了电子发票功能试运营,如需发票请在检票后向平台申请电子发票。
致广大旅客|告知函
为提升平台服务,近期部分班线推出了电子发票功能试运营。结合试运营期间广大旅客反馈的情况和开票中所存在的疑虑,特做出如下告知。
旅客通过平台购票后,如需发票请在检票后向平台申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购买方名称为接受服务的乘车人,开票内容为“运输服务*客运服务”。
01、为什么要开具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开具与保管条款中已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后,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02、发票名称如何约定?
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名制购票条款中已明确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旅客客票购买方名称应为接受服务的乘车人。
03、客票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财税【2019】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04、具体开票流程如何?
平台开具发票名称为接受服务的乘车人,符合税前列支和进项抵扣相关规定。旅客在平台发票开具中存在疑问也可咨询当地的财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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