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报业务可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

导语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冠病毒,按工伤处理~

  江西省人社厅9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 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申报业务的,可逾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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