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独生子女补贴及奖励政策(2018)

导语 南昌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有补贴及奖励政策,那么这个政策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

  第一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第二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第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第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奖励资金来源与发放

  奖励金以个人为单位,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开始计算,每年发放一次,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其所在单位在年初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由单位发放。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其所在单位筹资并由单位发放。

  三、其他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奖励对象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专项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独生子女】可获南昌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申请表下载、奖励标准。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