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退役士兵安置如何办理
导语 南昌退役兵安置如何办理?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对象:
1、复员干部
2、转业士官
3、复员士官
4、退伍义务兵
办理条件:
1、入伍前系非农业户口并持有《非农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证》(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
2、五—十级伤残军人和直接征集入伍的进藏兵。
3、省退伍办审核移交的转业士官。
办理程序: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认真审查审核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各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自谋职业补助经费。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复员士官、二等功臣、伤残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城镇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1、工商管理部门免收首次注册登记、办照费,三年内免收管理费并减半征收市场管理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免收办证费。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是伤残军人的,除享受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在乡伤残军人待遇。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军龄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办理地址: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安置处(地址: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4楼427)
咨询电话:0791—839867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基本原则:
1、“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退役士兵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报到安置。
2、分级安置原则。市、县、区退伍办原则上负责同级部门系统及单位退役士兵子女安置,非子女由原征集地县区退伍办负责安置。
3、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任何系统、部门单位都要按照一定比例接收退役士兵。
4、区别对待原则。转业复员士官、二等功臣、伤残退役士兵优先岗位安置,城镇义务兵实行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