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本文详细介绍了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指南,包括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条件、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和江西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地址等信息,更多内容详见本文。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江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
办理材料
一、江西居民
1.本人有效户口簿;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及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结婚证;
3. 离婚协议书。
注明:当事人所出示证件、证明是外文须请有翻译资格的单位译成中文。
办理流程
初审 → 受理 → 审查 → 登记 → 发证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派出所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 周五上午 周五下午为学习及整理档案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需法定节假日办理离婚登记,请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