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与误工损失、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到底有哪些呢?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法定原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获得以下项目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与误工损失、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及财物损失。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抢救费等费用。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后续治疗费必须是因交通事故损伤或与交通事故损伤有关的病症所产生的治疗费,如果后续治疗的疾病与交通事故损伤无关,那么治疗费用不属于后续治疗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的收入。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及其陪护人员在往住院进行诊疗、转院到外地治疗,或死者的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需要住宿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超出正常生活的伙食消费。伙食费,是指外地治疗期间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伙食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支出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或致残的财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工作、劳动而购买、配制生活自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死亡赔偿金,是指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补偿。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支出。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车辆及财物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间接财产损失则为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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