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
导语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异地就诊须先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先由病人或家属到市医保处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参保人可在当地选取三所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并由医院盖章再返回市医保处业务窗口审核及备案,就可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时享受医保待遇。若办理异地安置后,医保卡被冻结,个人账户内的金额可转入银行账户。
事项依据
1、《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IC卡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办材料
1、异地安置人员:
Ⅰ、个人账户发放表
Ⅱ、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2、死亡人员:
Ⅰ、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复印件
Ⅱ、派出所开具的被继承人与继承人关系证明
Ⅲ、继承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医保业务科审查
3、上机确认
4、 财务科发放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业务三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地点:南昌市子固路10号二楼业务大厅
邮编:330008
联系方式业务三科电话:0791----86614790
监督电话局监察室:0791----83986839 处办公室:0791-----866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