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导语 萍乡市高龄津贴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或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0元。
萍乡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为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其中:
1.80—99周岁领取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50元;
2.80—89周岁没有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80元;
3.90—99周岁没有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150元;
4.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范围
凡持有萍乡市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均属补贴范围。
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户籍高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个人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鼓励申请人或申请代办人通过移动端入口赣服通—民政专区或一件事专区—选择高龄津贴申请进行线上申请。
3.委托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委托亲属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高龄老年人由所在供养机构统一代为向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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