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加大家电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时间+标准+流程)

导语 江西省加大家电换新支持力度,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江西省加大家电换新支持力度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均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最终成交价格指我省销售企业剔除各类优惠后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且产品最终成交价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电产品信息库中指导价。

  (二)商户及产品的征选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服务平台家电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参与商户信息库和在赣销售家电产品信息库。

  (三)补贴申领方式及审核流程

  1.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按照支付立减方式即时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后期申领。垫资商户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省服务平台家电专区,清晰、准确、完整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销售产品发票图片及信息(每件补贴产品均须单独开具发票)。

  (2)销售清单图片及信息。

  (3)销售产品机身上唯一识别码图片(含地理定位)及信息等资料。

  垫资商户提交的资料及信息须与消费者、销售产品相关基础信息保持对应一致。

  2.补贴审核流程

  省服务平台应每7天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照家电销售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垫资商户的对公账户。各地在收到省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垫付补贴资金核拨工作。垫资商户可通过省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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