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昌市新建区购房补贴政策

导语 2024南昌市新建区购房补贴来了!活动时间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南昌市新建区购房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我区房地产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以住房消费带动商贸消费升级,根据省、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促销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

  焕“新”置业,遇“建”美好

  二、活动时间

  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活动内容

  (一)发放购房消费补贴。活动期间,对在我区范围内(仅限直管区域,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此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自然人,发放一定金额的记名式消费券,可在指定商户购买汽车、家电、建材等大宗消费品。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0000元的标准发放消费券,单套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2000元的标准发放消费券;活动期间发放的消费券的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二)鼓励房企联动促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送购物券以及特价房等多种形式开展让利促销。

  (三)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组织引导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积极参与“以旧换新”行动,通过购房折扣、交易补贴和佣金折扣等惠民举措,切实降低居民进行房屋置换的成本;探索直接收购、委托出售、置换补差等多种交易方式,打通一二手房换购通道,促进住房改善需求有效释放。

  四、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报:购房人填写“新建区2024金秋购房季消费补贴申请表”,由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所需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1、新建区2024金秋购房季消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款缴交凭证。

  (二)审核:材料齐全后,提交至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核定交易行为的真实性、网签备案时间以及消费补贴标准。区住房保障中心自2024年9月15日起开始受理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名单将在新建区政府网站、“新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发放条件的购房者可向区商务局申领购房补贴消费券。

  五、相关要求

  (一)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于在我区注册的商超、汽车4S店、建材家居市场等经营主体(具体商户名单以公示为准)。

  (二)消费券单张面额分2000元和3000元两种,每一万元补贴由2张3000元券和2张2000元券组成,可在同一商户叠加使用,或在不同类型的商户分别使用;单张消费券在消费时需一次性核销,不兑现,不找零。消费券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作废。

  (三)严禁通过变更、撤销网签合同等方式套取消费补贴。政策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变更、撤销网签后,该房屋及购房者均不可享受消费补贴。领取补贴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如确需撤销,须将所获补贴返还至发放单位,拒不退回的,不予办理备案撤销申请。

  (四)申请人需对领取补贴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恶意冒领的,取消补贴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抵房”不享受购房消费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购房者变更、撤销网签合同,撤销合同备案骗取消费补贴的,依法追回消费补贴,并暂停开发企业网签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活动内容由新建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新建区住建局2024年8月16日

  来源:新建区住建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获2024南昌市各区购房补贴申请时间、申请入口、商户名单、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对象+材料、发放流程。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