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昌新建区新春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时间+对象)

导语 南昌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决定于2023年1月20日至2月19日开展“新春惠民购房节”活动,具体参与条件详见正文。

  ➤2023年南昌新建区“新春惠民购房节”活动对象:

  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2月19日止(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新建区管辖项目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自然人。

  注意事项:

  1、领取奖补资金的商品住宅,原则上不得退房,如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各项奖补资金必须足额退回区政数局开立的专户,并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上述资金由区政数局归集后统一上缴区财政。2023年1月20日之前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因故需变更买受人或房源的,不享受本次活动。

  2、工抵房、定向团购房和人才房不参加此次促销活动。

  3、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奖补资金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奖补资金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协助造假骗取购房奖补资金的,负有追回奖补资金的责任,不能追回的负有共同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次活动相关政策由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2023年南昌新建区新春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点击此处,即可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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