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导语 在江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江西省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3、申领流程: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线上申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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