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南昌建造自住房、翻建自住房和大修自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条件呢?南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南昌本地宝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提取条件
1、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农房的,可在三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的父母、子女,下同)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提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
办理时限
三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2、每年6月30日结息,12月31日年终结算不对外办理业务
受理地址
1、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2、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495号
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县建行二楼
4、更多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信息,请查看《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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