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南昌建造自住房、翻建自住房和大修自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条件呢?南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南昌本地宝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提取条件

1、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农房的,可在三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的父母、子女,下同)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提取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按照修、建房情况,分别提供所需材料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南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

办理时限

三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2、每年6月30日结息,12月31日年终结算不对外办理业务

受理地址

1、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2、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495号

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县建行二楼

4、更多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信息,请查看《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详情

更多关于南昌公积金的内容,请查看《南昌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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