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昌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录取安排
导语 南昌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围绕“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四、初中学校新生录取和报到注册
根据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结合小升初学生资格复核结果,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进行初中学校新生录取。
1.录取批次。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7月3日-9日(7月5日-7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第二批次,7月27日-8月2日(7月29日-31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第三批次,8月26日-9月1日(8月28日-30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
2.报到注册。初中学校按本校实际招生批次录取名单,通知和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初中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该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初中学校应督促报到注册新生登录小升初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小升初系统双确认截止时间按批次分别为7月9日、8月2日、9月1日下午17:00。
3. 录取公示。各初中学校按实际录取批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到注册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各初中学校须打印报到、注册及公示学生名单列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于9月5日前交至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4.各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初一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各初中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市、区教育招生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招生管理,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不得拒收。
五、入学复议
对批次入学安排存在异议的学生和届时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学生及随迁子女,市教育考试院安排在7月5日-20日、8月20日-24日、8月30-31日三个时期予以集中受理和协调统筹安排。
小学毕业生入学复议由区教科体局(办)认真组织受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市教育局小升初政策要求,予以审核,组织学生及其家填写《小升初复议申请》,签注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集中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单位核查后予以仲裁,对存在的突出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上报市小升初认定小组予以裁定。
六、新生建籍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报市教育局备存。各区教科体局(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据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录取名册建立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并进一步严格相关工作管理及转移,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