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退役士兵安置办理条件

导语 南昌市退役士兵安置办理有哪些事项依据?有什么办理条件?南昌本地宝为您整合了南昌市退役士兵安置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106号)

  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1999]27号)

  4、《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省政府赣府发[1988]124号)

  5、国务院、中央军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南昌市人民政府历年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6、《南昌市关于2002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

  7、《南昌市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管理使用办法》

  办理对象:军人

  办理条件:

  1、入伍前系非农业户口并持有《非农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证》(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

  2、五—十级伤残军人和直接征集入伍的进藏兵。

  3、省退伍办审核移交的转业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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