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第14号令)

导语 根据上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4号令,1月28日前国内低风险来(返)饶人员无需核酸检测,1月28日后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需持近7日核酸检测证明,并提前报告。

  江西省一级相关政策

  1月27日发布: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最新防控措施

  1月20日发布:江西防疫最新政策文件第23号令

  以下为上饶市政策(1月23日发布)

  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对来(返)饶人员的管控

  1.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在抵饶前24小时须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行程,包括入饶的时间、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社区(村组)或单位要加强对近期来(返)饶人员的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分片包干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登记。

  2.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饶人员,2021年1月28日前,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2021年1月28日后,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24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主动报告

  3.2021年1月28日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返)饶人员,在抵饶前24小时须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并在抵饶后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就近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允许流动,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市内居民赴省外短期出差、培训、经商、务工等返饶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只需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5.对境外国外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的来(返)饶人员,一律实行“全程闭环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核酸检测3次(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居家观察第7天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6.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饶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7天+核酸检测1次(集中隔离结束进行1次)+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7.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饶人员一律实行“核酸检测1次+居家隔离7天+核酸检测1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到饶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则进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控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压实“管业务、管行业、管防疫”的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规范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教育机构、餐饮住宿、宾馆酒店、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以及通风消毒等工作。

  2.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三站一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机场)、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输场所及运输工具的防疫管控,牵头负责定期组织核酸检测。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流快递、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和抽样检测。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重点加强冷链物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管控,牵头负责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宾馆酒店、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的环境监控以及抽样检测。

  4.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环境检测,牵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5.教育部门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的防疫管控,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留校师生做好个人防护。牵头负责对各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组织环境抽样检测。

  6.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要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对高、中、低风险地区外来人员甄别防控,坚决守住输入关口,控制聚集性集市庙会、红白喜事及宗教活动,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管控

  1.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未设立发热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要积极引导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的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就诊,并做好身份登记,留下联系方式,及时向其就诊医疗机构通报情况,发现可疑情况1小时内必须上报上级医疗机构。

  2.设立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民办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负责对发热患者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患者应妥善安置在留观室,不得随意流动,发现可疑情况1小时内必须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设立发热门诊的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积极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接诊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询问是否冷链食品或从事涉进口物品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接触发热病人等,并立即对发热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结果未明确前,实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发现可疑情况1小时内必须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此令由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各地指挥部要按照此令要求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进一步压实“五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科学精准务实高效地落实好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和擅自提高防控级别。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此前规定与此令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令为准。

  上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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