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落户政策2020

导语 重磅!2020年赣州市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城镇落户实现“零门槛”,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2020年11月9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

  政策措施:

  (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在赣州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参保、购房、经商、居住年限、学历等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二)允许落户集体户口。允许无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在社区集体户。

  (三)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四)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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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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