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序复工复业

导语 根据不同规模,员工10人以下、员工1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复工方案及流程不同。

  东湖区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序复工复业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洪新冠指办字〔2020〕33号)和《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序复工复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洪新冠指市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有序恢复餐饮业正常营业。现将有关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证照和具备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并已复工以及待复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恢复营业前准备工作

  1.制定防控措施。员工10人以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张贴《东湖区小餐饮复工开业防疫信息公示表》(见附件1),员工1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需提交防控方案(见附件2)。

  2.全面洗消检查。自疫情发生以来,餐饮行业已停业近两个月。因此,拟复工开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同时,对储备的食材进行全面的清理,严禁使用变质食材,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和使用食材的卫生安全。

  3.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具备隔离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要设立临时隔离区域。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门店,要按照属地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4.做好防疫物资准备。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必需的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喷雾器、洗手液、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疫情防控物资,其中需进入场内和提供堂食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体温枪,保障员工日常工作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需求。

  三、用餐及从业人员管理

  1.建立用餐人员追溯制度。在门店工作和用餐的人员,需接受体温测量,扫全市统一的“昌通码”方可进店。

  2.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落实健康登记和晨检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帐,禁止被隔离人员、居家观察对象以及有发热、咳嗽、感冒、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严格佩戴口罩。除用餐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顾客保持间距,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频次。

  4.鼓励文明用餐。为每桌客人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闲聊、不大声喧哗。

  5.规范处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或用餐人员,须第一时间引导其到临时隔离区域,及时向属地镇(街、管理处)报告,由属地镇(街、管理处)按照区防疫指挥部医疗卫生部有关《东湖区发热病人转运流程图》,做好规范转运工作。

  6.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教育培训。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保持个人卫生,注意“手卫生”、勤洗手,严格加工生、熟食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7.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餐饮场所用餐。

  四、营业场所管理

  1.暂缓大型聚集性会餐活动。暂不得承办婚庆、生日聚会、展览、促销、年会等各类聚集性用餐活动。

  2.提倡采取外卖(打包带走)的经营方式。通过送餐或打包带走,开展线上线下无接触点餐、取餐服务;在门店点餐、取餐处,要采取设置物理隔断或标识明显间隔线等措施,点餐、取餐人员必须间隔1米以上,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排长队现象。

  3.堂食需保持适当距离。用餐场所(大堂、包间等)顾客数不得超过场所平时容纳量的二分之一,减少桌椅摆放,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个包间营业时间只安排一桌客人,包厢入座率不得超过50%,无通风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待客。

  4.加强店内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要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对走廊、电梯、扶手、把手、洗手间、厕位等顾客接触多的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提供消毒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顾客用餐完毕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清洗消毒。要建立消毒台账,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5.保持室内通风。厨房、餐厅、包厢、卫生间等区域,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6.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严禁在店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7.提倡经营者采取安全合法的非现金结算方式。

  8.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五、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者或单位法人是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门店店长或具体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压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镇(街、管理处)的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市监、卫健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复工开业的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3.严格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有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照《东湖区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性场所复工开业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六、申请复工流程

  按《东湖区营业性场所复工开业须知》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资料请扫二维码进入获取。

  七、本通知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附件:

  1.东湖区小餐饮复工开业防疫信息公示表(10人以下);

  2.东湖区餐饮行业复工开业疫情防控方案(10人以上)。(附件2上附件2下

  小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昌本地宝(nchangbdb),在对话框发送【昌通码】即可获得南昌电子通行证/昌通码申领入口、单位码/车辆码申领入口、常见问题答疑。发送【口罩】即可获取线上预约口罩入口、配送查询入口。发送【赣通码】即可获取赣通码使用范围、操作步骤等更多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