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新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流程

导语 全部采取不见面线上报备,整理好报备材料,统一发PDF格式的电子稿件,文件名标注“企业公司全称”,按行业分类报送(发一个邮箱即可,无需重复发件)。

  根据2月16日省防控应急指挥部14号令精神,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筑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报备。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实际,将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流程调整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自2月19日凌晨起)。

  一、企业复工复产自主备案。

  报备材料,继续按《关于红谷滩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审核的通告》要求,上报疫情防控方案(具体包括:“一表”备案表、“一册”返岗员工花名册、“一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书”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备渠道,全部采取不见面线上报备,材料统一发PDF格式的电子稿件,文件名标注“企业公司全称”,按行业分类报送(发一个邮箱即可,无需重复发件)。同时,还可以通过“赣服通”复工复产专区报送。

  ①金融类机构(企业):1591180599@qq.com,

  ②建筑类企业及项目工地:2547084521@qq.com

  ③餐饮类企业:1265393860@qq.com

  ④酒店类企业:2140907928@qq.com

  ⑤交通、物流类企业:157232901@qq.com

  ⑥零售、商贸类企业:2732015821@qq.com

  ⑦休闲文化娱类企业:2243765895@qq.com

  ⑧其他企业:410326093@qq.com

  二、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备案制。

  按照企业承诺制原则,企业只要提前24小时上报备案材料,形式审查无意见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取消以往的现场审核、审批环节。

  三、复工复产企业防控措施要落实到位。

  企业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按照防疫预案落实企业法人主体责任,企业防疫工作情况向区行业主管(对口服务)部门及属地实行日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区行业主管(对口服务)部门及属地及时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控措施的服务指导。对防疫工作不力、存在疫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同步上报区指挥部综合工作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复工】可获复工审核报备指南,下载各区企业复工复产附件、最新消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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