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部分道路限货时间调整

导语 南昌县交警发布通告,从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对小蓝经开区部分道路货车限行规定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小蓝经开区部分道路限货时间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我县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决定从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对小蓝经开区部分道路货车限行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新增洪州大道东(迎宾大道至东祥路段)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二、自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南外环金沙互通上下匝道口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三、上述区域内抢险、救灾,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辆和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四、运送城市生活垃圾的货运车辆、应急抢修车、洒水车和因生产生活等特殊原因确需临时通行的,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通行。

  五、本通告实施前洪州大道东(迎宾大道至东祥路段)、南外环金沙互通上下匝道口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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