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痛经假规定吗?附相关政策

导语 在《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中,明确规定了女性职工月经期间的相关假期规定,具体“痛经假”有关规定详见正文。

  ➤江西痛经假相关规定如下:

  1、对从事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建筑作业和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其月经期间应当调整安排其他劳动或者安排休息二至三天。在月经期休息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2、其他工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坚持劳动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照顾

  政策来源:《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南昌九价HPV疫苗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点击此处,即可查看详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女职工】可获江西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政策,如:产假/痛经假/经期护理费/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