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法
导语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可享受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及以上的补贴,详见正文。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办事对象:法人
受理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补贴标准:
见习岗位补贴为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所需材料清单:
1、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学员名单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
5、就业见习协议书
6、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7、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
8、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9、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认定为职业见习单位。
2.吸纳见习人员后提供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至区就业局备案。
3.见习期结束后,材料受理与审核。
4.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东升大道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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