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法

导语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可享受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及以上的补贴,详见正文。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办事对象:法人

  受理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补贴标准:

  见习岗位补贴为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所需材料清单:

  1、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学员名单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

  5、就业见习协议书

  6、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7、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

  8、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9、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认定为职业见习单位。

  2.吸纳见习人员后提供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至区就业局备案。

  3.见习期结束后,材料受理与审核。

  4.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东升大道566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企业补贴】即可获取南昌各类企业补贴/补助的申领指南、补贴政策规定、补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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