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导语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具体扣除主体详见正文。

  ➤南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体: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相关问题解答:

  1、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2、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3、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南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图解)

  点击此处,即可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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