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政策延期至2021年底

导语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政策小贴士

  一、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领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制定具体实施政策。

  三、领取期限:6个月

  四、发放标准

  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具体由各地自定。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五、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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