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赣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怎么处罚
导语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问:违规燃放将受到何种处罚?
答: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问: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注意什么?
答:燃放烟花爆竹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五)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采取洒水、清扫等降尘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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