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前未在南昌东湖区固定居住的群众不得居住

导语 江西省启动一级响应前未在南昌市东湖区固定居住的群众,不得在南昌市东湖区区域内居住;没有工作岗位的,不得在南昌市东湖区区域内租房居住。

  南昌市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7号令

  各街办(镇、管理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减少人员流动,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2020年1月24日(江西省启动一级响应)前未在南昌市东湖区固定居住的群众,不得在南昌市东湖区区域内居住

  二、2020年1月24日前在南昌市东湖区没有工作岗位或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群众,不得在南昌市东湖区区域内租房居住

  三、在南昌市东湖区区域范围内禁止一切走亲访友活动

  四、南昌市东湖区出租户居民必须对承租户落实好调查消杀等防控义务,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令由各街办(镇、管理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部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此令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南昌市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疫情】即可获取江西新冠疫情最新消息、上饶市疫情最新消息(活动轨迹)等更多消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