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导语 南昌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开具此证明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的户籍在本辖区;2.当事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当事人需提交的证件材料:1.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当事人的申请声明书;3.当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婚姻状况】可获婚姻状况声明书模板下载(下载后手写)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