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导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单位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南昌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2020年缴费基数:不低于2842元/月,不高于15120元/月

  (一)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所使用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工资申报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口径与第三条第4款规定一致)确定。

  缴费工资申报区间范围:不低于2842元/月,不高于15120元/月

  (三)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确定,由信息系统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数,按以下规则最终确定:

  按不低于4736元/月*60%=2842元/月为基数计征个人应缴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高于全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040元/月*300%=15120元/月的,按5040元/月*300%=15120元/月为基数计征个人应缴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缴费比例:

  南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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