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南昌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南昌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南昌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南昌医保不能报销?南昌医保报销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
1、一级(含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起付标准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起付标准400元。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起付标准600元。
职工医保及灵活就业人员:
1、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8%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5%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90%。
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以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基数,第二次住院按20%的比例递减,之后不再递减。
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
1.门诊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65%,且与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签约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可提高5%。
2.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3.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慢特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40万元。
4.特定病种:如精神病、高血压病等Ⅱ类病种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患多病种的最高限额累加计算,不超过7000元/年,且纳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
5.和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住院医疗中使用的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额纳入报销,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6.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医药费用可实行即时结算,未即时结算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7.支付的情形:包括境外就医、体育健身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1.药品目录: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全部纳入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2.诊疗项目: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甲类项目全部纳入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8%,丙类项目个人自付10%。
3.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300元,报销比例98%;二级医疗机构起付500元,报销比例9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700元,报销比例90%。
4.多次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以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基数,第二次住院按20%的比例递减,之后不再递减。
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结合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50万元。
6.门诊共济保障: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适用于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包括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和不予支付的费用等规定。
7.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点医疗管理,不另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即一级(含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
报销条件
城乡居民: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即医保没有断缴,参保人员在正常参保状态下。
2.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才能报销。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费用。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医疗费用需超过起付线,并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之内。
5.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次结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6.大病保险: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40万元,对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实施倾斜保障政策。
7.不予支付的情形: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由第三人负担的、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费用。
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1.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才能报销 。
2.符合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费用需符合《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的规定 。
3.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有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例如一级医疗机构起付300元,报销比例98%;二级医疗机构起付500元,报销比例9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700元,报销比例90% 。
4.个人账户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特定条件下的医疗费用,但不能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境外就医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费用等 。
5.不予支付的情形:包括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医保待遇暂停期间的费用、非定点医药机构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费用等 。
报销材料
城乡居民:
1.江西城乡医疗保险报销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用于证明参保人员的身份。
3.医院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或住院的原始票据。
4.住院费用清单:详细列出了医疗服务、药品等费用的清单。
5.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概述了住院治疗过程和结果的小结。
6.社保卡: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社保卡进行报销。
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用于证明参保人员身份 。
2.门诊票据原件:需提交的原始票据 。
3.费用明细单:详细列出了医疗服务、药品等费用的清单 。
4.出院小结:概述了住院治疗过程和结果的小结 。
5.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汇总表:记录了门诊费用的汇总表格 。
6.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费用结算汇总表:针对特殊病种的费用汇总表格 。
7.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期间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 。
8.出院结算首页:记录了出院结算相关信息的首页 。
9.住院病历医嘱复印件:住院期间的病历和医嘱的复印件,可能需要 。
报销地点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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