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材料
本位详细介绍了南昌住房公积金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材料以及对应材料的份数,其中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A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B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合同》及准购单原件和复印件2份。更多信息详见本文
贷款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和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及面谈笔录);
3、受委托贷款银行一类还款账户原件;
4、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第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40%的首付款发票原件;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署的《贷款担保与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8、如申请异地贷款,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9、因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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