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鉴定伤残等级待遇标准

导语 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南昌县人社局 2023-11-08 19:01 江西》南昌人社为您提供政策便利贴服务啦~大家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人社相关政策呦~

  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

  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持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南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待遇申请表下载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