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调整(变化)
导语 个人账户改革主要是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结构:在职个人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按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为当年江西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江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调整及变化
此次个人账户改革主要是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结构。
改革后的变化:
1、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水平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3、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江西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为每人每月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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