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政策说明一览

导语 2022年4月6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通知》,具体政策说明详见正文。

  ➤南昌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帮助扶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在2023年3月31日前,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住房公积金。

  二、确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提高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

  企业可在网上业务大厅或柜台按照办事指南提交所需的办理材料,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6日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 江西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

  点击此处,即可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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