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内用血异地报销指南

导语 江西省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用血异地报销政策。献血者本人报销,只需要带齐身份证、献血证和医院用血发票。直系亲属用血后报销,则需再提供一份有效的关系证明即可。

  江西省内用血异地报销政策

  2012年9月1日起,江西省正式实行“省内用血异地报销”新政策,即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省内异地用血后,其费用由用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向用血地血液费用报销机构支付其用血相关费用。

  这意味着,在江西省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省内就医用血后无需再回献血地报销,在用血地就地报销即可。

  报销流程:

  如果献血者本人报销,只需要带齐身份证、献血证和医院用血发票,如果是其直系亲属用血后报销,则需再提供一份有效的关系证明即可。为方便献血者,南昌市血站开通了用血报销“绿色通道”,采用“一站式”服务,由工作人员电脑录入“献血偿还表单”后经献血者签字认可,15分钟之内即可完成血费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献血】可获南昌市献血预约入口、献血导航、血检查询入口,血液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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