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停止受理案件
导语 江西省一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队伍,2021年1月1日起,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不再受理案件。
关于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停止受理案件的公告
2020年10月21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赣办发〔2020〕29号),明确要求省一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省劳动监察总队撤销。为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整后的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不再受理案件,今后涉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访工作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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