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办理材料及流程

导语 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省直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申办材料: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无须提供)、首付款证明、个人信用报告、贷款申请与共同偿还等相关事项诚信承诺书、契税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委托银行收款账户。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中心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抵押手续;

  (3)借款人将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契税完税证明交至公积金中心;

  (4)受委贷银行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

  (5)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注意事项:

  申办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如有遗缺、虚假,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二手房】可获南昌二手房办理流程、办理地点、贷款材料|过户材料|时间安排|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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